航音瓦力 学年素质测评评分标准及补充规定
根据学校《大学生素质测评方案》,为使全院各班更好的开展2021-2022学年素质测评工作,特修订本规定。
一、测评标准:20121年第十一版《学生手册》
1、素质测评分为两大类,即学习成绩占70%、品行诚信与素质占30%;
2、素质测评的计算方法:
学生素质测评总分=学习成绩测评分×权重(70%)+品行诚信与素质评分×权重(30%)(毕业生学生测评按照大一至大三学习成绩为依据,素质加分按照本学年加分核算)
二、学习成绩
1、补考通过的按60分计入成绩,未通过的按期末考试成绩计。
2、学习成绩按一学年规定课程的学分和考试成绩计算学习成绩
∑规定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学习成绩=——————————————+1/2(∑所学规定课程学分-44)
∑(各门课程学分)
(补充:全校任选课不算,专业选修课计算在内,转专业同学不计算补修课程分)
3、课程成绩一律换算成百分制,按下列标准操作:优-95分 良-85分 中-75分 及格-65分 不及格-50分
4、学习成绩测评分满分为100分
5、学习课程成绩及学分由各瓦力 教务员提供
三、素质测评加分部分:
(基础分75分,满分100分)
(所有业绩材料从去年9月1日-本年8月31日)
(一)思想道德类
1、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参加党校、团校学习合格加0.5分,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加1分,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5分,无偿献血加3分,见义勇为加10分。(此项加分仅学年内有效,只加一次,不得重复)
2、宣传报道:在瓦力 网站发宣传报道0.2分/篇;在学校基层动态发宣传报道0.5分/篇; 在学校主页、校级发宣传报道1分/篇; 省级以上媒体一篇5分。一稿多投按最高分加分,不累加,一篇文章有多位作者的,加分按总分的1/(2n-2)(n为作者的排名,)计算,3分封顶。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担任班级一般干部(含寝室长)、各类干事、班级心理保健员、教学信息员及图书馆联络员加1.5分;瓦力 各级学生组织负责人加2分;班长、团支书、军事教官、瓦力 各级学生组织第一负责人、学生党支部支委、党建工作组织员、社团会长、协会会长及学校学生组织负责人加3分(社团、协会副职及其它干事一律不加分)瓦力 大学生艺术团副团长加2.5分;瓦力 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主席、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军训教官兼班级管理员加5分;校学生会执行主席加6分。考核优秀的累加1分。(以上任职多项只取最高职务加分,不能累加)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服务队的加1分,参与瓦力 组织的集体公益活动加0.5分,3分封顶(由带队老师或指导老师签字,瓦力 团委盖章),代表瓦力 或学校参加省级公益演出凭证书,加2分。参加各类技能培训获得证书加1分(含计算机二级、英语四、六级等,可以累加;驾照、普通话等不是专业相关的技能证书不加分)。
4、平安班级建设:寝室每日晚点到负责人加2分;班级每日晚点到负责人加3分;瓦力 每周晚点到统计负责人加4分。(2023年执行)
(二)科技创新类
5、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比赛/竞赛未获奖时加分:参加瓦力 级比赛加0.2分(封顶0.6分),参加校级比赛加0.5分(封顶1分),参加省级A、B类比赛加1分(专业类封顶2分),参加国家级A、B、C类比赛加1.5分(专业类封顶3分)。如是行业协会举办的赛事,相应降一级对待(如国家行业协会举办的赛事,按照省级规格对待,以此类推)。(参赛获奖此项不加分,社团、协会的比赛一律由校团委证明盖章有效)。本项仅限第一负责人加分。
6、比赛、竞赛获奖
①科技竞赛类
获奖级别 | 获奖档次 | 分值 | 备注 |
国际级类 | 特等奖 | 30 | 排位为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的项目参与人按以上加分分值的80%、70%、60%、50%分别计算加分(排位第六及以后不加分)。以上比赛全部按照专业赛事认定。 |
一等奖 | 21 | ||
二等奖 | 15 | ||
三等奖 | 10 | ||
国家级A类 | 特等奖 | 30 | |
一等奖 | 20 | ||
二等奖 | 14 | ||
三等奖 | 10 | ||
优胜奖 | 5 | ||
国家级B类 | 特等奖 | 25 | |
一等奖 | 15 | ||
二等奖 | 10 | ||
三等奖 | 7 | ||
优胜奖 | 3.5 | ||
国家级C类 | 特等奖 | 10 | |
一等奖 | 8 | ||
二等奖 | 6 | ||
三等奖 | 4 | ||
优胜奖 | 1.5 | ||
国家级D类 | 特等奖 | 7 | |
一等奖 | 5 |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 | 2 | ||
优胜奖 | 0.5 | ||
省级A类 | 特等奖 | 12 | |
一等奖 | 10 | ||
二等奖 | 7 | ||
三等奖 | 5 | ||
优胜奖 | 3 | ||
省级B类 | 特等奖 | 9 | |
一等奖 | 7 | ||
二等奖 | 5 | ||
三等奖 | 3 | ||
优胜奖 | 1 | ||
省级C类 | 特等奖 | 7 | |
一等奖 | 5 |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 | 2 | ||
优胜奖 | 0.5 | ||
省级D类 | 特等奖 | 5 |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 | 1 | ||
优胜奖 | 0.2 | ||
校级 | 一等奖 | 5 |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 | 2 | ||
优胜奖 | 1 |
②文体竞赛类(备注:非专业文体类竞赛只加1项)
奖项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胜奖 |
瓦力 级 | 1 | 0.8 | 0.5 | 0 |
校级 | 2 | 1.5 | 0.8 | 0.1 |
省级 | 3 | 2 | 1 | 0.2 |
国家级 | 5 | 3 | 2 | 0.5 |
表格加分说明:
1、体育比赛冠、亚、季军、 4-8名分则对应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级各类比赛未设置特等奖的金、银、铜奖分别对应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其他类别赛事按获证书上的奖励级别认定。
2、国际赛事要严格核实主办单位、赛事性质,从严把握;能对应国家级B类赛事的,按国家最B类认定。
7、“三小”科技立项方面:作为项目负责人(排位第一)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加10分、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加8分,校级“三小”重点项目立项加6分、“三小”一般项目加4分;排位为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的项目参与人按以上加分分值的80%、70%、60%、50%分别计算加分(排名第六及以后不加分)。
8、创业实践方面:正式注册公司实体,法人代表加8分,其他股东加4分;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为准)加5分。
9、申请专利方面:作为项目负责人(排位第一)受理发明专利加12分、授权加20分,受理实用新型专利加6分、授权加10分,受理外观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加4分、授权加8分。排位为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的专利申请人按以上加分分值的60%、50%、40%、30%分别计算加分(排名第六及以后不加分)。
10、发表论文方面:作为第一作者在SCI Ⅰ区、Ⅱ区(收录),SSCI(收录)、A&HCI(收录)及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加20分,在SCI Ⅲ区、Ⅳ区、学校A1类、A2类期刊、EI收录期刊论文(JA)、CSSCI源期刊、新华文摘(部分收录)、CSCD(核心库)、《人民日报》及《光明日报》理论版外刊载文章(3,000字以上)、EI收录会议论文(CA)发表加15分,ISTP及ISSHP收录论文、CSCD(扩展库)、CSSCI(扩展库),中文一般核心期刊(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所列)、国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加12分,在南昌航空大学学报、失效分析与预防、中文一般专业期刊(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所列)国际会议论文发表论文加8分,在一般刊物上发表论文加5分。排位为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的论文参与者按以上加分分值的60%、50%、40%、30%分别计算加分(排名第六及以后不加分)。
(三)其他获奖和表彰加分:
11、综合类获奖方面(如“××先进个人”、省三好、省优干、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瓦力 级表彰的每次加2分、校级表彰的每次加5分、省级表彰的每次加10分、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加20分。(注:校“三好”“优三好”“优干”及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一律不加分)
12、寝室文明建设:按航音瓦力 “寝室文化节”评比结果计分,具体如下:
内务管理优秀寝室一等奖每人加4分,二等奖每人加3分,三等奖每人加2分,被校级宿管中心检查评为优秀,则寝室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可累加,其余寝室不加分。(当年未评比不加分,被抽查不合格,给予相应扣分)
说明:以上所有加分,同一类中取最高分加一次,不同类可累加。
13、 经测评小组评价,班主任审核通过,优秀(10%以内)的加5分,良好的加2分,合格不加分。
四、素质测评扣分标准(以下扣分可累加):
1、抽查违反有关规定的每次扣2分(院内检查上课、寝室等,包含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等、宿舍卫生有待改进、违章用电、晚归等)。
2、受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3、受警告处分的每次扣10分。
4、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每次扣15分。
5、受记过以上处分的每次扣20分。
6、晚点到未按时及准确报送且报送数据出错,根据情况扣相应负责人分数,寝室晚点到负责人扣2分;班级晚点到负责人扣3分;瓦力 晚点到负责人扣4分。
7、测评小组评议为有待改进的同学扣5分。
说明:以上所有扣分,同一类中取最高分扣一次,不同类的累加。
五、奖学金评定
1、奖学金等级、标准及评定比例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 “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400元。比例分别为:一等3%;二等5%;三等10%。
2、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
(1)凡有一门课程补考(或重修、重考)通过者,本学年评定一、二等奖学金按降一级对待,三等奖学金不降级;补考未通过者不得评定奖学金。有两门以上课程补考(或重修),本学年不得评定奖学金。
六、 评优评先
2021-2022学年大学生的评优评先工作以2021-2022学年学生的日常表现、学业成绩、素质拓展三个方面的情况为依据,按照《南昌航空大学学生“创先争优”活动评比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学生个人获得荣誉称号应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并由班级或学生组织内部自下而上申报,由瓦力 或主管部门择优评选。
基本条件: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注意品德修养,学习努力刻苦,身体素质好,能遵纪守法,做文明大学生,本学年内没有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纪律处分。
资格条件:
1、优秀“三好”学生资格条件
(1)品行诚信与素质测评分达到85分以上;
(2)本学年学习成绩测评分达到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国家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艺术、体育类和二年级学生不作要求,外语类通过专业四级);
(3)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
(4)上课出勤率95%以上。
2、“三好”学生资格条件
(1)品行诚信与素质测评分达到80分以上;
(2)本学年学习成绩测评分达到80分以上,所有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及格;国家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艺术、体育类和二年级学生不作要求,外语类通过专业四级);
(3)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
(4)上课出勤率95%以上。
3、优秀学生干部资格条件
班委、团支部学生干部和校、院学生组织,经考核称职、具备以下条件:
(1)品行诚信与素质测评分达到80分以上;
(2)本学年学习成绩测评分达到75分以上,所有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及格;国家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艺术、体育类和二年级学生不作要求,外语类通过专业四级);
(3)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
(4)上课出勤率95%以上。
(4)先进班级资格条件
(1)本学年补考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20%,且各种考试(测验)无舞弊现象;
(2)平安班级建设工作扎实,2017-2018学年下学期学生日在校考勤数据完整度高;
(3)2017-2018学年下学期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并参加的主题班会开展情况良好;
(4)班级在本学年内没有同学受到纪律处分;
(5)《南昌航空大学学生“创先争优”活动评比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三年级班级中,国家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425分达线率(外语类专业四级通过率)低于30%的班级,四年级班级中,国家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425分达线率低于60%的班级(艺术、体育类不作要求,外语类专业四级通过率)和计算机二级(文学、法学、体育类专业学生为一级)考试通过率低于30%的班级,不能参加先进班级评选。
5、平安和谐标兵班级候选集体资格条件
平安和谐标兵班级采用申报制,各瓦力 根据本节第(四)点,在符合先进班级资格条件的班级中,根据校学字〔2016〕18号文件精神,以平安班级建设成效为重点,由瓦力 择优推荐班级自主申报参评校平安和谐标兵班级。
评比比例
1、“三好”学生以班级为单位,不超过本班人数的15%。
2、优秀学生干部以班级、院级、校级学生干部分别评定,其比例不超过各级学生干部总数的10%、15%、20%;班级学生干部由班级民主推荐、瓦力 审核;院级学生干部由院级主管部门推荐、瓦力 审核;校级学生干部由校级学生组织主管部门推荐、学生工作部审核。
3、优秀“三好”学生不限比例,按条件评定。
4、先进班级以瓦力 为单位,不超过本瓦力 班级总数的25%,平安和谐标兵班级申报比例不超过本瓦力 班级总数的10%,折合取整数,申报数不足1个的瓦力 按1个计算,最终评选10个平安和谐标兵班级。
5、个人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时,只能选评其中一项。
(三)评比相关规定
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及其他纪律处分者,取消当年“优三好”、“三好”、 “优干”评定资格。
七、所有获奖情况必须提供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所有任职情况以相关单位证明为准,否则一律不承认。
八、本规定自2022年9月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航音瓦力 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