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瓦力 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
音乐瓦力 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瓦力游戏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根据《南昌航空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校学字〔2015〕41号)的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组织机构
第三条 瓦力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瓦力 学生的申请、审核、初评等工作,并向学校报送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瓦力 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学工办成员、相关班主任。
三、奖励名额及额度
第三条 奖励名额总额由校学生处根据学生人数比例确定。
第四条 奖励额度: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分甲、乙、丙三等,其金额分别为4000、3000、2000元,分别占班级人数比例约为5%、10%、5%。
四、评定条件
第五条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六条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上学年有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当学年评选资格。
第七条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第八条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第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在《南昌航空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建档中列为“贫困生”等级。
第十条 上一学年必修课挂科(重修)三门及以上取消当年评选资格。
第十一条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大一学生除外)。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给予相应资助。
五、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
2、班级成立5-7人民主评议小组:班主任为组长;班长、团支书和学习委员为副组长,若干名非贫困生代表为成员(申请助学金学生不能成为小组成员)。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负责调查、甄别、审核学生申报内容,以班级为单位按照班级人数的20%进行民主推评。
3、对审查通过同学的主要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形成候选人简要介绍,简要介绍要采用隐匿其姓名等方式保护其隐私,再公示简要介绍,召开民主评议会。班级评审小组将结果在班级公示1个工作日后上报瓦力 。
4、瓦力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候选人的情况等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推荐学生名单,报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在瓦力 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大学生资助中心审批。
5、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瓦力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瓦力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六、其他
第十三条 本细则所涉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瓦力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2019年1月起实施
南昌航空大学音乐瓦力
2018年11月30日